由厦门市海峡两岸文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中共厦门市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主办的“首届高校(厦门)文化创意大赛”定于2010年4月1日至6月20日举行。
本届大赛作为第三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博览交易会的配套活动项目,以“配套文博会,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交流;对接产业链,推动厦门创意产业发展;服务各高校,提升高校创意学科建设”为宗旨,配合厦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发掘大学生思想中的创意灵感和火花,发现和培养厦门高校的文化创意人才,拟邀文化创意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组成专业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建立高校与企业合作平台,积极引导广大高校师生把创新理念与发展厦门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为社会培养创意创业复合型人才贡献力量。以下为赛事活动介绍,欢迎各高校富有创新精神的师生朋友踊跃创作投稿。
一、大赛机构
指导单位:厦门市海峡两岸文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厦门市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
承办与策划执行单位:厦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福建省策划创意产业协会、中国城乡金融报、厦门商报、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大学、福州工艺美术学院、台海宽频、厦门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师院等各参赛院校
支持媒体: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海峡网、小鱼社区网
二、比赛事项
(一)比赛时间
本届赛事活动将采取报名、初赛、决赛的赛事推进形式。具体时间如下:
报名征集:2010年4月1日—5月 初赛: 2010年6月1日—6月18日
决赛: 2010年6月19日—6月20日
(二)创意主题
创意厦门
(三)参赛对象
在厦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报作品,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
(四)参赛作品内容及形式
报名参赛作品将划分创意艺术类和商业产品类两大类分别进行评比。
1、创意艺术类:
主要以“厦门”为主要元素创作出能够体现厦门特色,具有厦门味道的产品并可产业化,进行一定规模生产,以直接或间接促进厦门文化创意及经济和城市发展。
作品形式: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品、装置艺术、影像、动漫、电子游戏等各类原创艺术作品。
作品要求:1)、富含厦门独特的文化理念和创意思想;
2)、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3)、具有产业开发价值。
2、商业产品类:
主要以商业产品为媒介,运用具有厦门文化象征符号的元素对本土独特文化进行挖掘和重新包装,可有实际应用价值或概念化表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提升相关领域(如旅游)的周边产业的发展等。
作品形式:包括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服装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玩具设计、包装装帧等商业产品作品。
作品要求:1)、与产业紧密结合,针对特定厦门本土文化创意项目进行包装推广;
2)、美观实用,具有产业开发应用价值。
注:学生作品可体现指导老师姓名
(五)参赛须知
1.参赛作者必须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在校级或市级以上赛事获奖或发表过。
3、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五件;
4、参赛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报送参赛作品申报书和完整的创意介绍说明的文字版或电子版。文化创意作品必须报送作品模型或图片影像资料,或该作品一系列衍生品的展示效果图或演示影像;
5、参赛者在报名阶段将与主办单位签署《首届高校(厦门)文化创意大赛协议书》,并根据协议内容参与赛事;
6、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中违反知识产权造成的纠纷概不负责,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
7、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六)、奖项设置
创意金奖(每类1名,共2名)颁发奖状及5000元奖金;
创意银奖(每类2名,共4名)颁发奖状及2000元奖金;
创意铜奖(每类5名,共10名)颁发奖状及1000元奖金;
优秀创意奖若干颁发奖状及纪念奖品。
注:以上所有奖项的个人所得奖金为税前奖金。
三、报名方式
参赛作者将作品实物、图片或视频影像、《大赛报名表》送到各高校报名点。由各高校统一收集筛选后,在5月25日至6月1日之间将参赛作品原件或模型送交到组委会处。
四、报名地址及咨询方式
报名点:各高校赛事报名点(详细见各高校征集海报和通知)
联系方式:
请将应征者将作品于2010年5月15日前送达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15日汇总至校团委(时间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592-6276765 校团委地址:学院综合办公楼一楼
大赛详情请登录厦门市教育局网站或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首届高校(厦门)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