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服务中心拟招收职业见习生1名

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23-06-27 11:10:49

 厦门人才服务中心拟招收职业见习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
职业见习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属厦门生源毕业生。即入学前(即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二、见习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团队意识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2.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3.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半年或一年(自到岗之日起算);
2.见习待遇: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为2233元/月(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jlb@xmrc.cn,邮件标题注明“见习生报名+姓名”,并致电0592-5396651确认报名成功。